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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挺尸


  又是桃花林。

  该死的桃花林。

  紫霄醒来后,便一直发着呆。她想了很久很久,得出唯一的方法便是:不入镇,不参与,不旁观。

  她就在这个地方发呆,啥也不干。她是器灵,习惯性地会使用到灵力,说不定回溯的问题与灵力有关。

  所以她决定这一次她不探查,不动用灵力,不打坐不吃饭不挪动一根指头,直直躺在那挺尸。只要挺过三天,也许就能顺利出去了。

  好在以她的修为吃饭都只是解馋而已,并非必须事宜。于是她就默默将自己跟这片桃花林融为一体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再也分不出你我。啊呸!

  于是她就默默沉思:她之前跟钱掌柜典当的灵石去了哪里,她留在第一个镇长身上的神识印记又去了哪里。

  神识印记若是被抹去,她定然是会知晓的。如今什么都没有感觉到,也许如她一样,她的神识印记也被困住了?

  忽然,一只鸟儿飞来落在她的肩膀上。

  鸟儿歪着头,瞅了瞅她,见她没有任何反应。继而跳到她头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,“唧唧——”叫着,那眼神怎么看都觉着带股莫名的鄙夷。

  然而见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,于是鸟儿安心了。原来是个美人雕像。

  安心的鸟儿便将那头青丝当成了鸟窝,窝在上头睡着了。

  紫霄:……你有胆别飞走,就在我头上睡三天,看我不把你丫烤成鸟干吃掉。

  师姐,快来啊。你的小师妹挺尸居然被只鸟欺负了。嘤嘤嘤——

  但是,师姐若真来了,必定会一脸嫌弃地看着她,觉得她很伤眼的。哎。连只鸟都比她自在。

  头上传来了暖意,那股温暖莫名地传到了她心里。

  天高云淡,清风徐徐。桃花瓣纷纷扬扬。

  花落无声,风过无痕。

  看了三日的风景,转眼便到了第三日晚上。

  紫霄跟头顶的鸟儿也处出了感情。这只鸟,不在她头上拉屎拉尿,她内心居然浮现了感激之情。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。

  月明星稀,已过子时。

  不到半个时辰便能结束挺尸的进程了。此刻紫霄的内心平静无波。

  宠辱不惊,看眼前花开花落;去留无意,望天空云卷云舒。

  可是当困意再度袭来的时候,她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:去它的平静无波,去它的挺尸,呸!

  睁开眼,相伴三日的鸟儿已不见踪影。她琢磨着是否要等它来了将它烤了,以慰藉三日相伴之情。

  随后又想,镇上什么吃的没有。何必等着一只呆鸟?

  既然暴力破除没用,挺尸没用,那线索定然在镇里。

  紫霄觉得前两日该怎么玩就怎么玩,第三日一定要盯牢镇长是如何回镇的。

  想罢,她便放飞自我直接遁入镇中,寻了个没人的角落降下。

  而后直奔钱氏当铺,如愿兑换了纹银三百两。反正不花白不花,花了也白花,

  换了银子,她也没等许生跟赵婶出现。直接就出了当铺,顺手就将银子塞进了储物戒里,用原来的碎银子将小李的所有桃木簪全买了。

  小李喜得眉开眼笑,不住地夸着:“您长得跟仙女儿似的,跟我家桃木簪简直是绝配。这簪子戴您头上立刻就脱离了凡俗,让人一见倾心啊。”

  紫霄想象了一下把三十几只簪子全往头上戴的情形,忍不住打了个哆嗦,太可怕了。

  因这次紫霄给的是碎银,要的簪子又多,没几个铜钱的差价,小李也就没有死缠着非要找她钱了。

  买好簪子,便见白黎先生过来了,紫霄顺手就给了先生一根簪子,然后转身就走了。

  拿着手中的小兔子造型的木簪,白黎愣愣地没反应过来。

  紫霄可不管别人怎么想,她看到熟悉的人就送一根簪子,连卖烧饼的大婶都没放过。

  当然那个偷嫁衣的王婶子是没有份的。

  接着她便去了清平镇最大的银楼。此前她只路过,并未入内。

  方一入内,便见着各种各样的首饰,琳琅满目。金镯、金链子、金耳环等,应有尽有。

  一个身穿粉色衣裙的女子看见她进来,便忙迎上前,热情招待:“姑娘,您先请坐,您是想看什么首饰?”

  “你觉着漂亮的都可以拿上来给我瞧瞧。”紫霄随意说道。

  “您是自用还是送人?若是送人,可否告知年纪,我好给您参谋一二。”

  “唔,四个人吧,两个比我大一些的小娘子,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,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。”

  粉衣女子略一思索,便端来了一个托盘,上有四根漂亮的金簪,刚好是梅兰竹菊四个样式,成色好,做工精致。

  女子笑道:“这是本店老师傅新打的金簪,胜在简洁大方,适合各种年龄的女子。”

  紫霄一看,确实不错:“我全要了,你给包一下。你家可有碎银?换三十两给我可行?”

  女子见生意达成,自然欣喜万分,只是兑换一下银两,哪有不答应的。再说整银自是比碎银成色更好些。

  于是紫霄如愿买到了去春杏家的见面礼,又换到了碎银子。

  怀揣着四根金簪以及春杏他们家的地契,紫霄去登门了。

  敲了门,她开始想,一会儿人来了该怎么说?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姐妹?

  那不行,那不是给赵婶带绿帽就是给赵叔种草原。

  门“咿呀”就开了,紫霄还没想好呢,顺嘴就道:“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姐妹。”

  赵婶:……

  紫霄:……

  两人大眼瞪小眼,对视了一番,还是赵婶打破了沉默:“小姑娘,你找谁?”

  “哦哦,我找你们一家还有隔壁的叶兰姐。”

  赵婶满脸疑狐:“你是?”

  紫霄眼珠子一转,终于给自己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身份:“咳……我是太守家的小姐,小时候途径你们镇迷路了,是春杏跟叶兰姐带我找到父亲的,所以我此次是来道谢的。”

  赵婶一听,便将人迎进了屋里。

  紫霄暗暗松了口气,幸好赵婶没问我,太守家的小姐为什么会一个人迷路。

  “那你怎么一个人来了?没有护卫与你一道吗?一个姑娘家孤身上路很危险的。”赵婶关心道。

  “有的,人都在桃林外,我没让他们入镇,怕扰民。而且我有功夫在身,无碍的。”可千万别再问了,我会编不下去的。

  许是听到了她的心声,赵婶便没有再问了,只唤了春杏,让她去喊叶兰过来。

  春杏应了一声便过去了。

  不多时,两人便与紫霄坐在了一处。想了许久都未回忆起小时候是否有做了这样一件好事。

  但既然对方找上门来了,还说得振振有词的样子,显然是有的。更何况人家堂堂太守府千金也不至于来糊弄平头百姓。

  于是便也不再纠结这件事。

  紫霄见人都来了,便掏出一早买好的金簪,一人一个分发给几人。

  起先几人都不要,但紫霄说了,这是救命之恩的谢礼,不得推辞。

  于是几人便不再多说,赵婶收到的是菊,春杏的是梅,叶兰的是兰,魏嬷嬷的是竹。

  此时的魏嬷嬷在紫霄的浆果下已经好了。当然这次她的说法是:“这是我父亲从太医手上得来的。有病治病,无病消灾。”

  叶兰很想说:你当太医是神棍吗?可看到魏嬷嬷确实好了,便默默将话咽回了肚子里。

  中午老赵回来后,又是一番相互介绍。

  然后紫霄假意问起:“听说春杏要嫁给镇长当小妾了?为什么呀?我的救命恩人怎么可以给人当小妾呢?”

  “哎,此时说来话长。”于是紫霄将这个已经能背诵下来的故事又听了一遍。

  “然后嫁衣就不见了?然后镇长就拿着契书要你还钱?”紫霄接嘴道。

  “你如何得知?”老赵一脸惊奇。

  “我听我爹断案断多了。”同个故事听第三遍你也知道结局了。

  于是大家对她的身份就越发相信了。

  “这件事,你放心。我已经安排护卫去临镇找镇长把契书作废了。但哪有千日防贼的,趁我这几日在清平镇,你就赶紧安排春杏跟许生成亲吧。明日就成亲。”紫霄总结道。

  “啊?这么快?”几人错愕。

  “那就三日后吧。”跟镇长同一天好了。

  “也行。嫁妆都是现成的。早几年我们就准备的差不多了,家具也看好了,本想给她准备黄花梨的,现下就选楠木吧。”老赵沉思着,早日成婚也好,省的贼惦记。

  三两下,春杏的婚事便被定下了。

  这边老赵去跟许生商量,那边赵婶去通知街坊邻里。魏嬷嬷则笑呵呵地看着春杏。

  春杏到人都走了还是一脸懵的状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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